领导讲话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
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
在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5年10月16日,根据录音整理)


2015.12.14  办公室

汪鸿雁同志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在全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共青团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商系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召开的。这次会议也是共青团中央、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就非公团建工作召开的首次工作会,会议将对贯彻落实《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创新非公团建体制机制,全面加强非公团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一会儿,玉亭同志还要对此项工作提出重要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安排紧凑、内容丰富。上午,大家现场观摩了济南市非公企业、经济园区团建工作,详细了解了山东省非公团建领导机构的设置及运行情况。看后我很受启发,也让我进一步感到,共青团的全部力量都源于紧紧依靠党、深深根植于青年,只要我们充分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通过合理的体制机制设计,充分整合团内、团外各类资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一定能顺应新形势、取得新作为。刚才,山东、湖南、甘肃、浙江等地的工商和共青团系统代表、专业市场代表做了很好的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围绕党政中心和企业、青年需求,创新开展非公团建的做法和经验,对全团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这次会议在济南召开,得到了山东省、济南市工商系统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结合此项工作讲三点意见,与大家交流。

  一、准确把握当前做好非公团建工作的新要求

  今年7月,党中央召开了党的历史上首次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群团工作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我们党的一大优势。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深刻认识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根本要求,不断提高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

  1.新形势凸显了推进非公团建工作的重要性。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实现迅猛发展的时期。这一历史进程深刻地改变了当代青年群体的分布情况。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和国有企业是职业青年分布的主要领域。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大量青年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就业。同时,新社会阶层人士大量分布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知精英青年、创客青年、青年农民工等新兴青年群体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大量分布,青年分层分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迫切需要在他们中间凝聚最大公约数,切实提升他们对团组织的归属感、认同感,进而不断增强他们对党的向心力。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对于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好联系青年的桥梁作用,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新形势凸显了推进非公团建工作的紧迫性。在各方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团组织多年的共同努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团中央就提出要在青年个体劳动者中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并于1987年联合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年个体劳动者中共青团组织建设的暂行办法》;2000年初,团中央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近些年来,特别是团的十六大以来,全团集中发力、层层发动,把非公团建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工作着力点,先后提出了“达标创优、四有四好”、“建活并重、以活促建”非公团建“活力工程”建设年等年度工作主线。目前,全团已经初步探索出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的工作路径,初步形成了“抓大带小”、跨层级直接管理联系的框架体系,初步建立了信息管理、数据分析、考核督导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共建立非公企业团组织63.98万家,累计覆盖35岁以下青年2745.75万人,其中团员1248.57万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当代青年的影响日趋深刻的背景下,在我们党更加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和群团工作的要求面前,从全国范围来看,非公团建工作仍然与传统领域团建、非公党建工作有较为明显的差距,还存在许多“盲区”和“飞地”,是亟待加强的“短板”,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打持久战和攻坚战的准备。

  3.新形势凸显了推进非公团建工作的必要性。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经历了从“不可缺少的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论断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促进科技创新、扩大社会就业、增加税收、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也成为广大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领域。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当前非公企业的发展出现了新变化,整体呈现出了6个方面的新特点。我们要敏锐地把握这些趋势,与时俱进地推进团的建设,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企业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开启了向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多领域进军的进程,逐步走上集团化、国际化发展道路。二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升级明显加快。三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速融合。四是产业转移的趋势明显。五是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建立。六是“接班潮”正在到来。第一代非公企业家的子女正在陆续接过父辈的接力棒,全面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此外,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来看,通过抓团建更好地促进党建工作,更好促进企业发展,对实现当前国家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目标,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后新生了大量市场主体,同步抓好党团组织组建工作,将会更好地促进它们“活下去”“活得好”,并不断发展壮大。实践证明,非公党团建设工作搞好了,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有利于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不断推进,符合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现实需要。

  二、共同推进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工商部门是政府负责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的职能部门,也是参与推动、具体指导非公党建工作的重要部门。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建立非公党建工作联系点,形成了“五个新”的工作成效和“五个坚持”的有益经验。去年8月,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工商总局设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赋予工商部门指导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职能。我们感到,抓好非公党建工作,要运用党的执政资源,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同样,抓好非公团建工作也需要、甚至更需要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前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这是新时期推动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也是非公团建工作组织机构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的重大探索。各地共青团组织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主动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对接,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索,努力把非公团建工作做扎实、做活跃、做出成效。

  1.共同探索推进非公团建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制度是保障工作持续开展的原动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点多、面广、量大,决定了其团建工作不同于传统领域。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机制灵活,业主可以随时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加或减少员工,尤其是非公企业中的青年,流动非常频繁。另一方面,非公企业中集中了大量的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较低,团建工作难度加大,团员青年的作用发挥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不少企业存在“有团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于团组织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机构往往关注较少,缺乏工作主动性,更缺乏必要的工作指导。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工商系统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指导非公企业党团建设工作中具有一些“先天的优势”。一是工商部门与非公企业具有天然的紧密联系,在企业中具有较强的公信力。二是工商系统具有五级贯通、运转协调的组织体系,随着工商部门“小局大所”工作格局的形成,基层工商干部覆盖辖区乡镇街道,工作力量较为充实。三是工商部门对非公企业有全程服务、监管的优势,可以掌握非公经济组织团建的第一手资料。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考虑把非公团建职责“嵌”入各级工商部门非公党建和服务管理的各项职能当中,紧跟党建步伐建组织,借助党建机制活组织。一是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依托党建工作指导站建立团建工作指导站,在组织领导、督查考核、统计申报等方面,实现党建团建同加强、同推进。二是发挥工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以及交易、竞争、退出行为全程监管的职能优势,把行政监管、行政指导与团建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部署。同时,借助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力量,及时传递工商监管服务信息,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着力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促进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三是省、市、县三级工商部门、团委要主动对接、协商,今年年底前,要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成立非公团工委,研究制定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重要工作项目,指导各级非公团组织加强组织建设。

  2.共同探索扩大非公企业团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面的新路子、新途径。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基础在“建”,关键在“活”,更要通过不断地推陈出新和活动植入让它“火”。近几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服务企业发展与服务青年成长相结合,以企业生产经营为前提找准团的工作切入点,聚焦青年群众工作,才能实现非公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活跃。一要强化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利用,将覆盖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工商登记等职能作用,认真做好非公企业团建数据收集、分析利用工作,在充分掌握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分布、构成特点、运营状况、青年数量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起团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联系渠道。各级团组织要与工商部门加强沟通,共享非公团建数据信息,为推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大胆创新团建新模式。首先要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青年骨干纳入区域化团建、行业团建总体工作格局,调动其积极性,引导参与团的工作和活动,吸纳成为团的工作资源和工作力量。各级工商部门要联合各地团组织在自身联系管理且工作基础较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率先建立团组织。要推动各级个私协会员、青联委员以及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所在的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可采取区域共建、企业联建等方式,灵活设置团的组织;面向专业市场,可考虑依托市场管理机构,联合建立团组织。三是抓大带小,实现行业、区域联动。发挥重点企业和重点经济园区团建示范作用,率先推动龙头企业、社会渗透力强、社会关注度高、从业青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带动其他工作难度较大的单位以及中小企业逐步实现全覆盖。四是争取支持,服务团员青年成长发展。要积极争取党政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有关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其他群团组织的联系,在建立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等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发展。要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团组织的总体要求,以青年为中心,围绕现实需求,精准发力,设计有针对性的工作项目,真正做到团的工作和活动向专业化、事业化方向发展。要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动力的工作,特别是在搭建青年职业发展平台、增进青年交流交往交友、丰富青年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结合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创新创效等团的品牌活动,把青年中蕴藏的创新创业创优潜能释放出来。五是树立互联网思维,广泛灵活地运用新媒体工具,积极探索“青年之声”非公企业团组织互动社交平台建设,努力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成为联系凝聚青年的坚强堡垒。

  3.抓住干部队伍建设这一关键,共同探索培养锻炼干部的新方式、新手段。干部的工作动机、组织归属感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团组织的发展水平,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必须牢牢抓住干部队伍这一关键要素,把注意力聚集到培养锻炼干部的工作中来。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班子建设。破除对团干部教育培养范围过窄、只关注团组织负责人而忽视团委成员特别是基层团委委员的问题,切实加强委员会班子建设。二是创新选任方式,切实加强培训。要把非公经济组织团干部纳入各级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要为非公团工委配备专门工作力量,推动把各级优秀后备干部作为各级团工委负责人的重要来源。要重点把那些热心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团员和党员选拔、推荐为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三是重点解决持续动力源问题。团干部的激励问题,特别是兼职团干部的持续激励问题,是非公企业团组织下一步发展的关键课题。目前,在非公企业团组织中,推动工作主要是靠兼职团干部,他们本身都有各自的主业且都有比较刚性的考核,而兼职团的工作很多并没有刚性的考核,更多需要依赖团干部的主动自觉,存在“工作时间难开展、业务时间开展难”的现实困境,如果没有十足的责任心,工作势必无法推动。无论是从信仰的角度、利益的角度、还是感情的角度,当前最核心的问题是要在制度设计中关注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在团的工作中激发他们的素质提升,持续增强他们的组织归属感,真正使他们的正能量与团组织紧密相连,同时也使他们的提升和未来的发展、幸福的生活紧密相连。

  三、以改革的精神抓好非公团建各项工作

  此次团中央、工商总局共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是双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一项具体的举措和抓手,是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一次突破和尝试,也是共青团和工商系统深化改革的一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特别需要双方各级干部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认识到非公团建工作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不断凝聚共识,汇集改革合力。应该讲,未来三年的非公团建工作任务是很明确的,也是很艰巨的。《通知》中提出了“要共同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要推动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确保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现团组织全覆盖”“要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较完整的工作框架和工作机制,努力使非公团建跟上非公党建的步伐”等工作任务,这就要求各级团组织、工商部门要携起手来,共同担负起工作责任。一是要在认真研究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定期研究推进工作,不断加大对团的工作物质支持和经费保障,不断优化工作环境,及时组建务实管用非公团建机构,发挥具体作用。二是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主动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工商部门开展非公团建工作的业务支持,加大对共青团工作的培训力度,设计科学有效的工作联系机制,按照“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四维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及时总结梳理有效的工作方法,推广有益经验,深入挖掘、树立在非公团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同时,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

  希望通过此次会议,我们能够推动各地深入领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进而大力推动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抓住工商总局、团中央联合下发《通知》这样一个好的契机,把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最后,再次感谢工商系统党政领导长期以来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感谢各级工商系统干部和团干部的辛勤付出和努力探索。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时期非公团建工作一定能有新的亮点,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团建设工作也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刘玉亭同志的讲话

  这次全国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推进会,是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组织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学习推广山东、湖南等省的工作经验,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努力构建非公团建工作新格局,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今天,山东省政府季缃绮副省长,亲临会议指导并致辞,中央和地方有关新闻单位也派员参加会议。在此,我代表工商总局党组,对山东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团中央和地方各级团组织、有关部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要求,在积极参与非公党建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非公团建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把非公团建工作作为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促进新常态下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山东、湖南两省工商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锐意创新,在各级团委支持下,以依托各级工商部门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为抓手,积极推进非公团建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山东、湖南两省工商机关的做法,是一种体制机制创新,有利于扩大共青团组织在非公经济领域的覆盖面,较好地发挥了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效果,巩固和扩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在非公经济领域的影响力,其工作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团中央、地方各级团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同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适应新常态、新要求,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在非公党建带动非公团建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于新形势下非公团建工作的改革创新,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全系统要认真学习经验,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非公经济领域的共青团建设,为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这次会议,学习了山东省推进非公团建工作活动的成果。共青团山东省委、湖南省委,山东省工商局、湖南省工商局、甘肃工商局非公团工委、浙江义乌商城集团的负责同志做了大会发言。刚才,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共青团和工商系统协同推进非公团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下面,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非公团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全国工商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总数已达7000多万户,从业人员2.73亿人。其中,个体工商户5285万多户;在私营企业中,90%以上是小微企业,它们提供了60%的工业产值、90%的全国流通领域商业零售网点、75%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推动力量。非公经济组织的数量和作用,对整个党群工作越来越重要,大力推动非公经济领域党的建设和群团建设,是当前全党面临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工商部门必须认真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加强非公团建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工商部门作为重要政府职能部门,抓好非公团建工作义不容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我们必须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重视党的群团工作,抓好党的群团工作,保证党始终同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只有这样,党在前进道路上才能无往而不胜。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仅要依靠党群工作部门,更需要政府工作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非公经济领域团员青年众多,很好地凝聚非公经济领域的团员青年,引导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是维护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任务。只有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

  (二)加强非公团建工作,是激发非公经济组织活力的需要,工商部门作为推动“双创”的“先锋官”、深化改革的“先行官”,抓好非公团建工作责无旁贷。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工商总局作为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增长。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平均每天新增1.16万户市场主体,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面对大量市场主体集中涌现的新形势,如何让新开办企业“生出来”、“活得好”,并不断发展壮大,带动就业增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落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因此,迫切需要工商部门抓好非公团建工作,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为深入推进“双创”做出新贡献。

  (三)加强非公团建工作,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市场秩序的“守护神”,抓好非公团建工作是使命所系。工商总局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正在积极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着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建设这样一个新型监管模式,既需要我们工商系统同志们的积极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包括各类市场主体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工商部门在大力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的同时,通过开展非公团建工作,借助共青团组织这一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平台,能够充分调动非公经济组织中团员青年积极性,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市场监管方式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更好地促进和带动经济发展,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和大局。

  (四)加强非公团建工作,是促进非公党建、落实党建带团建的需要,工商部门作为中央明确赋予非公党建职能的部门,抓好非公团建工作是职责所在。去年8月,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将非公党建工作写入工商总局新“三定”职能,明确赋予工商总局指导非公党建的职责。非公经济领域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点多、量大、面广,具有党员数量少、流动快等特点,决定了这一领域党的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特殊性,要实现党组织的全覆盖存在许多困难。但这些企业的职工多是共青团员,完全可以通过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为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创造有利条件。抓好非公团建工作,也为工商系统履行好非公党建职能,落实好非公党建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手段。

  近年来,在全国工商系统大力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非公党建工作对于工商系统来说怎么抓都不为过。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第一,非公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重要的执政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经济组织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非公经济组织中党的工作的内容越来越多。第二,我们正在努力建立的维护市场秩序的新机制,就是市场主体要负起自己的责任,行业组织要加强自律,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社会各方面要加强监督。对行业、市场主体来说,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秩序最必要的基础和条件。面对众多的市场主体,完全依靠政府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再增加也做不完,一定要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做好非公经济的党建、团建工作,能够发挥党员党组织、团员团组织的作用,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压力也减小了。

  二、进一步明确工商部门参与非公团建工作的原则和重点任务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配合各级共青团组织推进非公团建工作,要立足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以及非公经济组织实际,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和坚持与工商职能相结合。各级工商部门要根据各地已经明确赋予的非公党建职责任务,重点在所承担非公党建工作领域,把非公团建职责融入党建以及服务管理职能。在落实工商总局、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关于推进非公党建工作要求的同时,统筹考虑团建工作。要依托党建工作指导站,建立团建工作指导站,在组织领导、督查考核、统计申报等方面,实现党建团建同加强、同推进。对于没有建立党组织或者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可以先建立团的组织,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一些未具体承担非公党建职责任务的地方工商部门,也要从工作出发,积极协助配合做好团建有关工作。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对非公经济组织全程监管的职能优势,把行政监管、行政指导与团建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部署。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联系、指导和监管作用,直接推动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结合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工作,以团建为平台,借助非公经济领域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力量,及时宣传政策法规,传递工商监管服务信息,深入了解企业需求,掌握企业动态,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着力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促进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积极探索创新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山东、湖南等地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非公团建领导机构。省、市、县三级工商部门,要主动和各地团委对接、协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尽快在工商部门成立团工委。符合建团条件的基层工商所、个私协会要成立非公经济组织或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总支。成立团工委的地方,可将团员青年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非公经济组织团的组织关系划归团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都应参加团工委开展的工作和活动,都要接受团工委的工作指导。要创新选任方式,为非公团工委配备专门工作力量,选优、配强、用好团干部。对那些有培养前途的工商干部,要适当安排到团组织去工作一段时间,干得好的要提拔重用,或者交流到其他岗位上发挥作用,要把各级工商部门优秀后备干部作为各级团工委负责人的重要来源。设立在各级工商部门的非公团工委,也要注意为工商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发现、培养青年人才。团组织是提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阵地,有在共青团中的经历对干部成长有好处。要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团干部的培训,并列入计划,帮助他们掌握党团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服务团员青年和企业发展能力。建立符合非公经济组织特点的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办法,特别要围绕增长才能、拓展交往、获得认同、融入组织等方面,设计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激发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基层团组织打造成复合型后备经营管理人才的“练兵场”和“蓄水池”。

  (三)进一步扩大非公经济组织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要把提升团组织组建率和团的工作覆盖面,作为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管理职能,借鉴非公党建工作经验,深入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团员青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依托经济户口、日常监管等工作平台,调动监管力量,摸清非公经济组织中团员分布状况,收集和整理本级团建工作数据,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与各级团组织的沟通,及时通报团建有关数据信息,为推进团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大基层建团工作力度,凡有3名以上团员的非公经济组织应按照团章规定建立团组织。已建立党组织的单位要在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建立团组织。各级工商部门要联合各地团组织在其联系管理、工作基础较好的非公经济组织率先建立团组织。各级个私协会也要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各级个私协会员所在单位建立团组织。要根据各类非公经济组织的不同特点,从实际出发,建立不同类型团组织,如在城市楼宇经济发达,非公企业集中,团员青年聚集的地方,可以依托龙头企业组建联合团组织;对于电商、IT行业等新兴产业团员青年密集、团组织比较完善的地方,建立联合团委。暂不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可以先行建立青年社团、青年工作委员会等,待条件成熟时,再适时建立团组织;对于暂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将其纳入基层非公经济组织或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总支,也可以采取区域共建、企业联建等方式,灵活设置团的组织;对于专业市场,可依托市场管理机构,联合建立团组织。

  (四)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发挥实质性作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对群团组织提出的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满腔热情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要推动团员青年围绕中心建功立业,推动团组织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团组织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工作,支持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支持团组织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以服务企业发展为主线,找准团建工作推动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带领和动员广大青年团员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参与技术革新,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积极作用,形成青年成长成才与企业、社会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组织开展各种活动,都要以服务团员青年成长发展为立足点,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的总体要求,以青年为中心,强化服务意识,挖掘服务资源,坚持从非公经济领域从业青年的需求出发,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动力的工作,特别是在搭建青年职业发展平台、增进青年交流交往交友、丰富青年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努力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成为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非公团建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各项部署,深入开展非公团建推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安排,增强具体工作的可操作性,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依托工商机关成立各级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是工商总局和团中央通知中提出的明确要求。这一举措是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非公团建工作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也是重要的工作保障。各地要积极主动和当地团委对接,把依托工商机关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列入工作计划,尽快拿出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表,抓紧推进。工商系统非公党建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地方,如山西、湖北、重庆、广西、浙江、河北、陕西、河南、云南、北京、天津、上海、内蒙古、吉林、辽宁、新疆、西藏、安徽等省(区、市),以及南京、厦门等市,要争取在今年年底前或明年上半年,抓紧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其他省(区、市)也要分步推进。要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统筹非公团建资源、阵地和干部力量。各地工商机关非公团建工作,可以由工商系统负责非公党建的部门,如非公党建办公室具体承担,待条件成熟后,再争取非公团建的专门机构、编制以及人员。

  (二)积极开展团组织组建攻坚活动。目前,不少地方工商部门每年开展一次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活动,有的是工商部门自己开展,有的是联合组织部门共同开展,效果很好,成效明显。各地工商部门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百日攻坚”等活动的同时,同步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组建攻坚活动。集中一段时间打攻坚战,扩大团组织和工作覆盖,效果好、成效快,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团组织的组建,成效会更加明显。要联合各地团委和有关部门,开展非公团建攻坚,设定指标、倒排工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组建工作。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组建对象,制定工作表,列出组建时间,分解任务,逐项抓好落实,着力提高非公团建工作的“两个覆盖率”。

  (三)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各级工商部门的党员干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领导和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的作用,善于借力推进工作,切实把非公经济组织中庞大的团员青年队伍当成工商系统自己的队伍,热情关心、爱护、帮助他们,真心实意相信、依靠他们。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给团员青年交任务、压担子,指导团组织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要不断建立、巩固和扩大联系点、示范点,把各地工商部门建立的非公党建联系点、示范点,同时作为非公团建的联系点、示范点,发挥其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使之成为工商部门,了解商事制度改革和非公经济发展实情“最后一公里”落实情况的信息直通车。要把非公党建工作中的“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吸收引进到非公团建工作,广泛推动创先争优,使广大团员青年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非公经济发展中做出轰轰烈烈的突出成绩和贡献,为党和国家分忧,为各级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四)强化督促检查。设立非公团工委的各级工商部门要制定非公团建工作实施方案。省级工商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将党建带团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将非公团建纳入各地工商部门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内容。积极与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沟通,进一步加强对工商部门开展非公团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共青团工作的培训力度,设计科学有效的工作联系机制,努力形成抓非公团建的工作合力。

  (五)注重宣传推介。要深入挖掘、树立在非公团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要通过加强非公团建工作,使广大非公经济组织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拒绝和抵制违法经营和制假售假。要进一步认真总结各级工商部门的实践经验,努力探索抓党建带团建、促发展、促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认真总结基层先进典型,表彰先进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优秀团员,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工商部门开展非公团建“百日攻坚”活动、推进“两个覆盖”的做法和成效,以及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团建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非公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同时在媒体上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工商工作的影响力。

  同志们,加强非公团建工作,是新时期的重大课题,是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非公团建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