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共青团

关于开展第“吉林省高校毕业生

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的【预】通知


2017.04.13  学校部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长白山管委会团委、一汽集团公司团委、教育局人社局、学联、高校团委:

为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正确认识和面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择业观和就业观,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组织开展第“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现作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旨在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通过大力宣传和表彰我省高校毕业生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积极转变就业观念,大胆进行创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全面展示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创业风采和扎根基层、勤奋耕耘的奉献精神,引导全省青年学生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到基层去、到条件艰苦的地方锻炼成才,积极投身市场经济大潮建功立业,努力实现人生价值和青春理想。

二、参选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政治进步,品德优秀,作风正派。 

  2.一般毕业不超过5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我省工作和发展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学历不限)。 

  3.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主创业,开创一番事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青年事务及慈善公益活动。 

  三、组织机构

  1.此次评选活动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学联共同主办。

  2.成立由主办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第“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负责评选工作具体事务。

  3.由组委会成员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部分专家、学者及企业、风投机构负责人、青年代表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最终人选。

  四、评选步骤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按照宣传发动、人选推报、确定正式候选人、实地考察、候选人公示、评审委员会评选、表彰宣传等个步骤进行。

1.社会宣传发动

评选工作将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手段及团省委、省学联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吸引各方的广泛关注。通过组织发动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方式,让更多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创业者经由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等多种渠道参与评选。

2.候选人推报自荐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长白山管委会团委、一汽集团公司团委在对本地、本系统内大学毕业生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此次评选活动的总体要求,向组委会办公室推报2名候选人;各高校团委在全面掌握5年来本校优秀毕业生有关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参选资格规定,向组委会办公室推报2名候选人。2017年5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同时,本届评选将重点加大候选人推报工作的社会自荐力度,凡符合评选要求的创业青年均可于522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参评。

3.确定正式候选人

由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并提交组委会审议。组委会根据推报人选事迹情况推报20名正式候选人。

4.实地考察

组委会委派考察组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评审委员会。在考察中,发现与上报材料不符的,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5.候选人公示

通过新媒体手段将候选人事迹向社会公布,开设公开评议电话(0431-85876625),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与推报单位进行核实,将核实情况向组委会汇报,由组委会统一处理。

6.评委会评选

对正式候选人认真审议的基础上,综合网络投票和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荣誉称号,其余获提名奖。

7.表彰宣传及奖励扶持

获奖人组成“创业先锋”事迹报告团,赴省内部分市(州)、学校、单位进行巡回报告。同时,获奖者可优先推荐入驻吉林青年创业园,享受团省委提供的优质办公场所、企业加速服务及园区内税收、项目补助等一系列创业优惠政策。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把第“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作为团组织为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搭建舞台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学生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投身商海创业;要把握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把优秀的人选推荐上来,保证评审、巡回报告等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2.深入挖掘,确保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就业信息反馈机制,发现推出一批毕业后自主创业,做出优异成绩的大学毕业生先进典型,使他们能够成为全省青年学生学习的榜样。在推选过程中既要开阔视野,扩大推选范围,又要严肃认真、优中选优。要注意挖掘女性候选人典型。

3.择优推荐,务求实效。报送的候选人推荐人选材料为:(1)“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2)候选人推荐人选事迹材料3份(要求:A4纸打印,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3)候选人个人事迹简介3份(要求:A4纸打印,500字左右,简明扼要、重点突出);(4)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和生活照各2张;(5)毕业证复印件一份;(6)候选人事迹简介及综合材料请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为确保事迹巡回报告团在青年学生中的宣传教育效果,请各单位及自荐人务必认真组织撰写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力争做到真实客观、生动感人。

 

 

联系人:周卓

联系电话:0431-85876625

电子邮箱:xuexiaobu2014@126.com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508室

 

附件:第“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吉林省委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2017413


附件:第十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