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信息
吉林共青团改革信息(第2期)
2017.04.25  共青团改革

团省委召开改革工作例会统筹推进市县两级共青团改革

4月25日,团省委召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月度工作例会。会议由团省委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龙同志主持,副组长牟大鹏及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17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委副书记高广滨同志4月24日在“省级群团组织改革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广滨副书记要求,各群团组织要按照中央改革办要求明确改革时间表,确保我省群团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广滨副书记指出,要着眼“增三性,去四化”,进一步理顺职能、转变方式、创新机制。各群团组织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不仅要解决机构调整、编制精简等问题,更要着力在理顺职能、转变方式、创新机制上下功夫。要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指导加强市县级改革任务落实。要在近期筹备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县群团改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成立改革督查组,重点督促各市县尽快制定完善改革方案,帮助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市级群团组织改革方案要经省级群团组织批准,并报省委改革办备案。广滨副书记强调,要坚定“一盘棋”思路,统筹推进改革联动。一方面全省市县两级群团改革工作要同步联动,市一级统筹制定本市群团改革方案,统一考虑市县两级改革任务;县一级制定实施意见,落实改革要求。另一方面,要注意系统的横向联动,共青团所属的青联、学联、少先队改革,也要纳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此外,要坚持以改革促工作,切实增强群团组织服务大局的能力。各群团组织要把深化改革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推进、两不误”。

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共青团长春市委改革方案》。会议强调,长春团市委在改革中首先要统筹市辖区团委的改革工作,同时加强对县(市)团委改革的指导;要明确改革任务,制定改革时间表和改革路线图,横向做好青联、学联、少先队的改革。会议指出,团省委各战线要加强对基层团委改革的指导,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选树、培育改革典型,促进改革落实。

会议听取了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汇报。会议认为,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是推动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关系到改革能否落地的关键一环。各单位在改革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团省委机关的具体工作任务,理顺工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要增强主动性,积极与团省委改革办和各部门联系,加快推进改革落实。会议要求,直属事业单位要系统学习“省级群团组织改革工作调度会”相关精神和《共青团吉林省委改革方案》要认真领会事业单位在“增三性、去四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研究如何落实直接联系青年的工作机制;组织部门要围绕三定方案调整统筹考虑事业单位改革。

会上,程龙同志还就切实推动下一阶段改革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省委副书记高广滨同志的讲话和《共青团吉林省委改革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制定改革时间表;二是各部门在推进改革的过程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要及时梳理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三是要抓好各方面的统筹工作。团省委改革办要加强与省深改办和团中央深改办的联系,继续坚持好月度例会制度,切实发挥好调度和督导的作用。纵向要抓好市级团组织改革方案的审议,横向要及时督导青联、学联、少先队改革方案的起草和制定。组织部要将改革情况作为全省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协调好工作力量,通过督导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附件:吉林共青团改革信息(第2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