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改革
吉林共青团改革信息(第4期)
2017.06.27  共青团改革

团省委召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吉林、四平、辽源、松原、白城团市委改革方案

627日,团省委召开吉林共青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月度工作例会。会议由团省委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龙同志主持,组长牟大鹏、高地同志及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1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共青团吉林市委改革方案》《共青团四平市委改革方案》《共青团辽源市委改革方案》《共青团松原市委改革方案》《共青团白城市委改革方案》

会上,程龙同志就充实完善各市、州共青团改革方案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请各市、州结合本次审议各地改革方案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自改革(实施)方案,对于提出的修改意见一定要有“回音”。二是要建立青少年专业社工机构,选出具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身份的社工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及青年聚集较多区域,通过建立“吉青家园”试点弥补基层工作力量不足。要统一全省社工机构职能,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长远的考虑,达到基层团干部的专职化、专业化的目标要求。三是对《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要作出具体的规定,在团省委作出规划以后,各市、州和县、区不要求再作出规划,但要有具体的实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四是挂兼职干部的管理要单独制定管理办法,兼职干部虽然不分工,但也可以完成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五是方案要体现初中少先队员与共青团员的科学衔接。如果未在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体现这一点,则要在青联、学联、少先队的改革方案中有所体现。


附件:吉林共青团改革信息(第4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