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实施少先队工作干部“驻校蹲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少工委,省直团工委,长白山管委会团工委,团公主岭市委,团梅河口市委,省少工委直接联系校:
现将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实施少先队工作干部“驻校蹲点”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将各地区“蹲校驻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于12月8日反馈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附件:《关于建立实施少先队工作干部“驻校蹲点”制度的通知》
联系人:李艾
联系电话:0431-85876628
吉林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