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中共共青团吉林省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中共共青团吉林省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四个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四个意识”。一是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转化为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的实际行动,从严管好团的基层组织。二是实施青年岗位建功计划,抓好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增强青年围绕中心能力、服务大局意识。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四是召开团省委十五届八次全委会,紧紧围绕我省“三个五”发展战略和改革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共青团工作。五是统筹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六是完善共青团吉林省第十六次团代会调研方案,全面深入各地了解青年需求。
(二)“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团省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二是进一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群团改革工作精神,细化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三是修订《共青团吉林省委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挂、兼职干部严格管理。四是严格落实《团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市(州)协管工作档案。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实施集体领导。一是专题讨论研究修订书记办公会、团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研究重大事项会前酝酿沟通机制。二是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赋予兼职班子成员更加明确的工作职责,通过会前会中充分征求兼职班子成员意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推动共青团改革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全省共青团改革的全面领导,推动改革再出发。一是对共青团改革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县团委进行专项督导。目前,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全部出台改革方案并启动改革工作。二是就直属事业单位改革与省编办沟通,制定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改革方案。三是督促基层团委加强对《关于吉林省市县共青团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学习。
(五)“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是组织召开市、县两级团委班子成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读书班”,集中解决理论学习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问题。二是制定《团省委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并下发市(州)要求参照执行。三是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和党支部作用,广泛开展机关内部关爱帮扶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
(六)“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实施青年思想引领计划,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制度建设。突出共青团特点,通过开展团队日活动,切实抓好对青少年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网上引领。
(七)“对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团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制定《吉林省基层团建创新计划实施方案》,不断夯实共青团履行职责的组织基础。二是对全省各市县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使基层团组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开展吉林省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和“增强团员先进性,激发组织新活力”教育系列活动,切实激励广大团员履职尽责,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
(八)“基层团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一是就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工作分别下发指导意见,推动团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在全省范围内针对不合格团员处置和团组织整顿工作下发专项通知,切实将从严治团的责任传导到位,不断增强团员意识,提升团组织活力。三是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基层团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统计。
(九)“基层团组织不能按期换届”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管理。一是召开市、县两级团委班子成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读书班”,集中开展团务知识培训课程。二是对全省市(州)换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市(州)换届提醒制度。三是对未换届的市州进行问询,并督促按期换届。四是责成市(州)对本辖区县乡村团组织换届工作进行统计,参照建立换届提醒制度。
(十)“基层团员失管失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基层团员失管失控问题,抓好专项整改工作。一是制定下发《2018年吉林省发展团员指导计划》,对全省2018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进行督导。二是参照《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全省各基层团组织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三是对全省团费收缴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地区、各系统按照《吉林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四是坚持开展“两红两优”评选,通过选树典型、学习典型,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
(十一)“对培养社会青年入团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下发《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基层团组织进一步做好社会青年入团的教育引导和鼓励激励,及时发展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入团。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十二)“对党的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牢固树立狠抓基层党建的意识。一是审议通过《团省委系统党建提升工程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机关党建提升计划。二是召开党组会定期议党,审议2017年团省委党建工作总结及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召开专题议党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十三)“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战斗力。一是认真研究团省委系统党建工作,就组织生活规范问题制定改进举措。修订《团省委系统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流程,明确纪律要求。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团省委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实施方案》和《团省委系统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团省委系统基层党支部进行整合,对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量化考评。三是开展团省委2018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提升活动成效。四是指导各支部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在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指导下,高质量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十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每周在团省委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思践悟新思想”常态化学习,创新学做载体、丰富学做内容、提高学做效果。二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党日、重走抗联路、知名人士进机关、人人论坛等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机关党委以月度为节点,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结果。
(十五)“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团省委系统党建提升工程指导意见》,通过各类载体对党员干部开展分类培训,切实强化党员思想建设。二是依托线上平台对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企业实施分类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三是及时调转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5名实习教师党组织关系,并指导其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十六)“‘两个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就2018年团省委系统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分别明确团省委系统各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制定《2018年团省委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每个支部每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三是利用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资源优势,加强系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机关纪委严格落实《团省委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
(十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在工作中提高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一是强化财审中心职能,制定《团省委系统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办法(试行)》,按时对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团属外围组织进行财务审计。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共青团吉林省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三是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开展检查,每年不少于15次。四是进一步完善《共青团吉林省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大额资金使用加强监管。五是修订团省委系统预算绩效考评方案和考评办法,指导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各部门(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六是修订《团省委直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严从细健全管控制度,切实加强直属单位管理。
(十八)“‘四风’问题尚未彻底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克服“四风”顽疾。一是实施干部队伍锻造计划,切实激发团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制定《团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三是制定《2018年团省委“走转改”大宣传大调研工作方案》,真正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研。四是实施《下沉工作人员考评办法》,抓好下沉干部管理工作。五是研究制定《团省委机关兼职干部工作细则》、《团省委挂兼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挂兼职干部的管理。
(十九)“‘四化’问题还明显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解决“四化”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团省委机关“常态化下沉基层”等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团干部联系服务青年整体水平。二是继续引入第三方督导机制,对基层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形成工作评估结果。三是加强对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在会务、接待等方面从严从实要求。四是从严管控全年各类活动方案设计和实施,努力贴近青少年真实需求,杜绝出现华丽不实和功利化倾向。
四、上一轮巡视基本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个别干部官本位思想比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的要求,不断提高认识、改进作风,着力解决“个别干部官本位思想比较突出”问题。一是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读书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机关“常态化下沉基层”和“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机制,切实做好基层青年的联系和服务工作。三是继续完善团省委谈心谈话制度和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形成常态化机制,突出考核重点。
(二)“工程建设的监督存在漏洞”问题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工程建设方面的监督管理。一是修订《团省委直属单位重大事项审批备案制度》,提高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制定《分管领导定期联系所属单位制度》,切实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四是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财审中心职能,定期对直属单位财务进行监督审核,对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监管。
(三)“工作‘虚’、作风‘浮’”问题整改情况
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促进团省委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一是制定预算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引入第三方督导机制,加强对机关和基层的常态化考核。二是加强对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进一步学习贯彻和落实,从严要求会务、接待等方面工作,从严管控各类活动方案设计和实施。
(四)“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管所属单位和基层较少”问题整改情况
切实履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管单位和基层指导开展工作的职责。一是制定《“走转改”大宣传大调研工作实施细则》,就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制定《下沉工作人员考评办法》,依托常态化下沉定位打卡系统,对下沉干部进行签到考核。三是制定《分管领导定期联系所属单位制度》,分管领导定期深入分管单位指导工作、靠前服务。
(五)“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对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的监管。一是组织直属单位加强对党内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条例和中央、省委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深入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廉政建设防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审批报告制度。四是由各直属单位牵头成立重大工作项目督查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执纪监督,年终邀请审计单位及财务管理机构对本单位财务账册进行审计。
本轮巡视共向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组移交涉及团省委的问题线索2件,均予以了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876603;邮政信箱: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团省委404室;邮 编:130051;电子邮箱:tswzzb402@126.com。
中共共青团吉林省委党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