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9 部门:管理组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团委、中国一汽团委、省税务团工委,团梅河口市委,各学校团委,各研究机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吸引更多科研力量向青少年和共青团领域汇集,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团省委决定实施2025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工作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申报课题须填报《立项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3、4)。《立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团委、科研部门联审同意后,加盖两部门公章,由单位团委或者科研部门统一报送省团校。各单位提交的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接收数量的60%。拟到2025年6月6日(星期五)24时停止接受申报,逾期不受理。

二、课题立项

研究计划课题分理论类和调研类两大类,每类均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由专家评委会评定。重点课题着重选择能够深入研究我省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以及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为全省共青团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为省委省政府青少年事务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优秀成果的项目。

A类重点课题由省哲社办择期发布专项申报通知。

B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不得有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

    C类重点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不得有“省智库基金课题”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他“省智库基金课题”项目。

 D类重点课题由团省委和省教育厅择期联合发布专项申报通知,拟立项为省教育厅“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不得有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他省教育厅课题项目。

省团校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立项初评,初评通过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进行两轮通讯评审,通过两轮评审的课题可获立项。各类课题负责人在本研究计划中需确保无本计划在研项目,申报各类重点课题的,同年内不得获立同类项目。

三、立项资助经费补助标准

重点课题经评审,如列入A类课题,将提供2万元研究经费;如列为B类课题,将提供5000元研究经费;如列入C类课题,将提供1万元研究经费;如列为D类课题,由省教育厅给予研究经费。E类一般课题不提供研究经费。

四、研究安排及成果形式

(一)A类重点课题

A类重点课题按照专项通知有关要求开展结项申请。

(二)B类重点课题

B类重点课题负责人需于2026年12月前完成研究工作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需包括:

1.研究报告。提供不少于20000字的研究报告。

2.主要成果。(①、②、③满足其一即可)

①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必须注明“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字样。(期刊必须同时具备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CN),且结项论文和期刊应能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数据库中进行检索,或者发表于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报纸、由国家行政机构主管的报纸或党报等权威出版物。)

②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厅级主要领导或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③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出版专著,并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和“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

3.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三)C类重点课题

C类重点课题负责人需于12月底前完成研究工作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需包括:

1.调研报告。提供不低于20000字的调研报告。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应获得厅级主要领导或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

3.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四)D类重点课题

D类重点课题按照专项通知有关要求开展结项申请。

(五)E类一般课题调研类课题

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于12月前完成研究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省团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鉴定。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最终成果包括以下两项:

1.研究报告。提供不低于15000字报告,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数据详实、图文并茂,经结项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定。

2.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报告要突出问题意识,提出的意见具有较大的落地可能性。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咨政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的,可不参与结项评审,直接予以结项。

(六)E类一般课题理论类课题

一般课题中理论类课题负责人于12月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如研究需要,可于2026年12月底申请结项。一般课题中理论类课题最终成果包括以下两项:

1.主要成果。(①、②满足其一即可)

①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含1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只有用稿通知不予结项,并注明“2025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期刊必须同时具备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CN),且结项论文和期刊应能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数据库中进行检索,或者发表于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报纸、由国家行政机构主管的报纸或党报等权威出版物。)

②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咨政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相关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

2.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报告要突出问题意识,提出的意见具有较大的落地可能性。

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或根据需要纳入相关研究类出版物中。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扩大课题研究工作宣传面,广泛动员学有造诣、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建言献策。要鼓励团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提高团干部的理论思维和研究能力。要协调发挥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优势,加强专家与团干部的配合,力争形成有实用性或突破性的科研成果。

2.注重质量。课题研究要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调研报告要数据详实、事例鲜活,理论依据要科学合理、论证有力,研究成果要联系实际、指导实践。

3.严格管理。各课题组所在单位应及时跟踪和了解课题研究开展情况,严格执行《课题项目管理办法》。严禁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结项提交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所刊发论文查重率均不得超过20%。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将纳入本研究计划“学术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计划课题,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研究计划的咨询、实施、督导等工作,由省团校具体负责。

 

联系人:叶超、翟诗玉

电  话:0431-85801316/0431-85801317

QQ 群:102023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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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